國家留學基金委2018年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遴選通知

校內各有關單位:

根據(jù)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留金發(fā)【20183092號文件《2018年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遴選通知》,,為做好我校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委2018年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的受理工作,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,、各有關單位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并廣泛宣傳,鼓勵支持本單位教師積極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深造,,請各單位根據(jù)《2018年度國外教育調研重點選題》(見附件),結合自身研究優(yōu)勢,提出擬承擔選題,,并推薦承擔具體調研任務的人選。

二,、選派類別為訪問學者,,留學期限為3-6個月。

三,、資助內容:國家留學基金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規(guī)定期間的獎學金,,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四,、人選條件:

1.政治思想素質好,,身體健康。具有較高的調查研究能力和相應的外語水平,,能從國際比較的視角認識,、把我國內外教育發(fā)展過程和熱點問題。

2.被推薦人選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,,在網(wǎng)上報名時,,應提供具體的研修計劃書。被推薦人選為管理人員的,,其研修計劃須與本人工作的領域一致,;為研究人員的,原則上應當有與研修計劃相關的學術論文發(fā)表,。

3.熟悉教育政策的專家學者,,所撰寫的政策咨詢報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優(yōu)先推薦。教育管理部門,、高等教育管理人員或從事有關教育問題的研究人員優(yōu)先考慮,。

4.被推薦人選應為單位正式工作人員,推薦人數(shù)不限,,1人可選1-3個選題,。

五、2018525日至529日,,國際處負責受理2018年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,。申請人應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(http://apply.csc.edu.cn/)進行網(wǎng)上報名,按照《申請人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》(見附件)準備申請材料, 網(wǎng)報時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“與行業(yè)部門合作項目”,,可利用合作渠道請選擇“國外教育調研訪問學者項目”,,并在網(wǎng)上提交后準備紙質申請材料,連同申請人單位推薦意見交至國際處出國管理科。國際處將對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后,將申請材料統(tǒng)一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,。

六,、教育部國際司和國家留學基金委將聯(lián)合組織專家對被推薦人選進行評審后確定錄取名單。留學單位由被錄取人員自行聯(lián)系,。

咨詢電話:029-88302243   聯(lián)系人:高老師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附件:2018年國外教育調研項目遴選函.pdf

 

 

     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     

2018516日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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